發(fā)布時間:2006-11-02 09:33:23 訪問次數: 佚名 信息來源:本站原創(chuàng)
中共桃源縣委組織部
桃源縣作為省委確定的領導干部職務任期制試點單位試點之一,在深入調查研究、反復討論論證的基礎上,出臺了《桃源縣鄉(xiāng)局級黨政領導干部職務任期制暫行辦法》,在今年年初的干部調整中,對任期屆滿的11名黨政正職、14名黨政副職予以免職,在同一職位連續(xù)任職十年的15名領導干部予以交流,領導干部職務任期制在桃源縣的正式實施,打破了領導職務的終身制和終任制,為領導干部能出能下建立了制度基礎。我們的主要做法是:
一、堅持一把尺子,公正公平地實施任期制
在制訂的任期年限中,我們提出了“10年、15年、20年”的規(guī)定,既領導干部在同一職位連續(xù)任職滿十年的,必須交流;黨政正職任職累計滿15年的,必須下;黨政副職任期累計滿20年的,必須下。在這次干部調整中,我們始終堅持這個標準,對達到規(guī)定年限的領導干部,不管是誰,不管曾任何種職務,不管以前貢獻有多大,一律免職。嚴格落實制度,確保任期制的制定不是一種管理少數人或有利于少數人的規(guī)章。
二、確保兩個統(tǒng)一,平穩(wěn)規(guī)范地推進任期制
在實施任期制的過程中,縣委堅持做到兩個統(tǒng)一,確保任期制順利推進。
一方面是統(tǒng)一思想。任期制是一項全新的工作,長期以來,社會上抱有“下”的干部是出問題、犯錯誤的干部的傳統(tǒng)思維,干部隊伍中也存在著不出問題,不犯錯誤不會“下”的慣性思維。加上有些人認為實施任期制讓一部分干部“下”,也造成了人才資源的浪費,也有可能形成社會不穩(wěn)定因素,等等,這些都成為實施任期制的思想障礙。為此,縣委采取多種形式,通過多種途徑進行宣傳,做到會會講,處處議。在全縣召開的經濟工作會議、組織工作會議以及人大、政協(xié)會議上,對任期制的重要意義、主要內容等方面大力宣傳,不斷深化和統(tǒng)一黨員干部的思想認識。利用宣傳欄、板報、電視電臺等宣傳工具進行宣傳,使社會各界正確理解任期制,提高社會上對任期制的認同度,在全縣上下營造濃厚的改革氛圍,激發(fā)廣大黨員干部支持改革,參與改革的積極性。
另一方面是統(tǒng)一程序。干部擔任領導職務,必須按照《干部任用條例》規(guī)定程序進行。我縣在探索制定任期制中,規(guī)定了相應的程序。一是提前預告。任期即將屆滿時,縣委組織部提前三個月,以書面形式告知本人任職期滿的具體時間,同時進行個別談話。二是組織考察。領導干部任期即將屆滿時,由組織部會同有關單位,對照任期目標責任制,對干部進行全面考察。結合平時考核考察,全面評估領導干部在任期內履行目標責任制的情況。三是任期審計。主要是審計領導干部任期內各項工作指標的完成情況,客觀地評估其工作業(yè)績;對政績審計和財務審計結果在適當的范圍內公開,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(jiān)督。四是研究決定。由組織部門制定方案,縣委常委會集體研究,確定領導干部的升降去留。五是公布結果。按照組織任免程序,在規(guī)定范圍內,公布解職結果,履行相關手續(xù)。
三、突出三個不唯,堅定決心、毫不動搖地落實任期制
推行任期制,既要加強任期內領導干部的任期管理,更突出的是做好任期已滿干部“下”。以體現領導職務“任用有期、到期就下”這一任期制的核心內容,確保任期制規(guī)定推行到位,縣委對“下”的干部堅持做到三個不唯。
一是不唯能力。對任滿的領導干部不管能力有多強,只要任職到期,必須離開領導崗位。今年下的11名黨政正職,都是工作經驗非常豐富、領導水平都比較高的領導干部。擔任正職領導職務以來,大多數都在本職工作崗位上作出了許多貢獻,有的還受到了各級黨委政府和部門表彰,群眾公認度和領導評價都比較高。但為確保任期制推行到位,保障干部隊伍的有序建設,任滿到期的11名正職和14名副職無一例外,全部離開領導崗位。
二是不唯資歷。在免職的11名正職領導干部中,有4名領導干部任正職滿20年,14名副職領導最長任職達27年。這些領導干部除能力突出外,在本單位、本部門都是德高望重的老領導、老干部,資歷不可謂不老,但是按照打破領導職務終身制、終任制的要求,避免領導干部久居一職帶來的消極影響,實現領導職位資源效益的最大化,縣委要求,即使資歷再老,也要按照任期制的規(guī)定,任滿到期必須下。
三是不唯年齡。在調整“下”的干部中,大部分領導干部年齡在50歲左右,但也有比較年輕,在職級上還有上升空間的領導干部。如有一名正職領導干部年齡在45歲以下,被免職后,接替他職務的年齡比還大2歲,雖然有些干部發(fā)出了年紀小的下了,年齡大的反而上了的感嘆,但也充分體現了任期制任用有期的原則,彰顯了任期制的制度實質。
四、落實四個保障,建立和完善任期屆滿的退出機制。
在試行階段,因改革大環(huán)境和體制等因素的影響,推行完全意義上的領導職務任期制有一定的障礙,因此妥善安置“下”的干部,落實各項保障措施,確保平穩(wěn)過渡,是順利實施任期制的重要保證。
一是保障政治上的待遇。對待任滿下的領導干部,按照干部任用條例的規(guī)定,保證符合條件的干部職務職級升遷的權利。在任期制的實施過程中,首先對滿15年的正職領導干部實行民主推薦,通過推薦,縣委向市委呈報了5名干部解決副處級待遇的報告。在調整過程中,對3名任滿20年的副科級領導干部,通過民主推薦、考察、常委研究等程序,提拔為正科級領導干部或改任主任科員。同時,對下的領導干部,只要符合條件,在一定時期內保留其參與上一級領導職務推薦和提拔的權利。
二是保障繼續(xù)工作的權利。因任期屆滿“下”的干部,并不是下后就無所事事或放任自流,而是由單位重新安排工作,使其在新的崗位上發(fā)揮自己的優(yōu)勢,作出新的貢獻。
三是保障經濟福利待遇。對退下來的領導干部,改任一般公務員的享受原有的工資級別;改任非領導職務的,除享受原有的工資待遇外,還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。
四是保障自由擇業(yè)。隨著社會就業(yè)面的不斷擴大,人們對擇業(yè)的自由度越來越大,為了滿足部分領導干部擇業(yè)的需要,縣委規(guī)定對屆滿退下來的領導干部且距離退休年齡超過10年以上的,可以辭去公務員,自謀職業(yè),并按照有關標準發(fā)給退職補償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