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(fā)布時間:2009-09-27 09:09:12 訪問次數(shù): 佚名 信息來源:中國共產(chǎn)黨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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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中國的腐敗犯罪表現(xiàn)出一些新特點,其中包括領導干部“家里人”、“身邊人”參與作案,形成窩案串案,涉及面廣,影響惡劣。針對這種情況,最新一期《人民論壇》刊載系列文章,剖析領導干部“身邊人”問題。文章指出,領導干部的政治角色和社會地位,決定了領導干部“包圍圈”實質上是權力流失圈、腐敗寄生圈和利益共生圈。這個“包圍圈”的形成并不取決于領導干部的個人魅力與學識水平,而是取決于領導干部所實際擁有和行使的公共權力的大小和多少。更準確地說,是國家權力的巨大磁場強力吸引的結果,尤其是權力運作無邊界、權力行使無制約的必然結果。
官員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腐敗問題,從發(fā)案情況來看,當然屬于新問題,從發(fā)案數(shù)量來看,則顯然已經(jīng)成為一種“現(xiàn)象”了。但從本質上來講,官員“包圍圈”問題是一個老問題。從上世紀80年代的“官倒”到今天因官員“身邊人”經(jīng)商所帶來的權貴資本主義,都反映出官員“包圍圈”并不是突然產(chǎn)生的,只不過是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表現(xiàn)。1992年市場經(jīng)濟改革再次啟動以后,市場經(jīng)濟體系逐步取代了計劃經(jīng)濟體系,但由于市場體系的不完善,政府這只“手”依然在經(jīng)濟運行中發(fā)揮作用,而且由于市場自身的蓬勃發(fā)展,這只“手”的權力邊界其實在原有基礎上也隨之擴展了。權力所能夠調配的資源相對于計劃經(jīng)濟時代有過之而無不及。
官員“包圍圈”包圍的核心是權力,但這個權力并不天然與行政級別掛鉤,而是與權力本身所能達到的利益掛鉤。簡單來說,如果一個官員對自身要求非常嚴格,對身邊工作人員和親屬更是“看緊”,“身邊人”牟利處處受掣肘,隨時可能因牟利而被排除出局,那么,這個官員即使位高權重,“包圍圈”問題也不會成為問題;又或者一個官員雖然行政級別高,但職位較“虛”,說話不能“算數(shù)”,難以插手具體業(yè)務,那么在無法牟利的基礎上,這個“包圍圈”也難以形成。1962年,毛澤東主席的衛(wèi)士長李銀橋同志離開中南海,他和主席感情深厚,但他并沒有利用這種感情和地位牟取利益,一生廉潔奉公,不求高位,今天看來,殊為不易。這是“身邊人”的好例子,卻也有壞例子,原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秘書李真就是典型。此人素有“河北第一秘”之稱,在任秘書和當省國稅局局長期間大肆牟利,最后被判處死刑。類似例子還有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秘書、上海市寶山區(qū)原區(qū)長秦裕等。
要想遏制官員“包圍圈”,光靠打擊“包圍圈”中人士是不行的,治標不治本。“包圍圈”包圍的是權力,只要權力能夠滋生利益,包圍過去就有大利可圖,那么打掉一個“包圍圈”,便會有新的“包圍圈”產(chǎn)生,甚至于每次重要官員的正常更迭都能引來新“包圍圈”的聚集。要治本,必須從權力著手。首要的就是限權。限權不是說讓權力大幅縮小,而是讓權力受到強有力的監(jiān)督,以此斬斷權力與利益之間的鏈條,使得權力無利可圖。
“蜀道難,難于上青天”,限權提了很多年,卻依然面臨諸多阻力,只比蜀道更難。這就需要切實動用包括黨內民主、人民民主在內的各種民主力量,以民主來限權,以民主來推動政治文明。如此,限權才能落到實處,官員“包圍圈”才能逐步消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