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(fā)布時間:2006-03-06 12:21:36 訪問次數(shù): 作者: 信息來源:來源:
8件實事實施辦法中,對考核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(guī)定。省政府領導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情況,按有關規(guī)定考核評定。
省直23個責任單位和14個市州政府凡考核結果為達標的,其主要負責人在公務員年度考核中可評為優(yōu)崗,事跡突出的還可記功;單位和市州政府(班子成員)年度公務員考核優(yōu)崗指標比例提高到20%,給予該單位和該市州政府一次性獎勵(具體辦法另行制定)。
凡考核結果為不達標的,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在公務員年度考核中均評定為不稱職,并不得參加其他獎勵項目的評選;單位和市州政府(班子成員)公務員年度考核優(yōu)崗指標比例不得超過10%,并對該單位和該市州政府給予通報批評。由省考核辦公室落實省直23個責任單位和14個市州政府考核結果的兌現(xiàn)工作。
今年的8件實事是當前全省廣大人民群眾普遍關心和迫切需要解決的“熱點”、“難點”問題,件件關系人民群眾利益。實施辦法中指出,省政府將適時聽取8件實事落實情況的匯報,并派出督查組檢查、驗收。各市州、縣市區(qū)政府要加強督促檢查,及時研究解決落實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。要建立健全統(tǒng)一的督促檢查制度,提高督查督辦效率,避免重復、多頭檢查。各級各有關部門在督促檢查時,要輕車簡從,簡化接待,不增加基層負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