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源:出臺基層黨建“書記工程”考核辦法
發(fā)布時間:2012-11-19 00:00:00 訪問次數(shù): 王英杰 信息來源:組織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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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貫徹中央、省委關于建立健全“三級聯(lián)述聯(lián)評聯(lián)考”制度,提高基層黨建工作科學化水平,桃源縣按照《中共常德市委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<常德市縣鄉(xiāng)黨委主要負責人抓基層黨建“四考一綜評”考核辦法>的通知》要求,結合本縣基層黨建“書記工程”活動,制定下發(fā)了《桃源縣基層黨建“書記工程”考核辦法》,進一步加強全縣各級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的職責。
為使考核更加科學合理、全面細致,該縣結合本地實際,綜合省、市近年出臺的各項關于基層黨建工作的文件,從強化黨建責任、深化黨建活動、健全組織體系、激發(fā)支部活力、落實基本保障、加強激勵關懷、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、推動科學發(fā)展等八個方面制定了考核內容,由縣委組織部具體負責,按照“四考一綜評”(即日??己?、班子運行考核、單位績效評估考核、述職測評考核和綜合評價)的模式,對全縣各級黨組織書記進行工作考核。
縣委將把實施基層黨建“書記工程”綜合量化考核結果與黨組織書記的推先評優(yōu)、選拔使用直接掛鉤,在注重工作實績、群眾公認的基礎上,優(yōu)先表彰和推薦提拔重用綜合量化考核結果排名靠前的黨組織書記,對排名靠后的黨組織書記實行督促整改、約談誡勉或進行組織調整;村(居)黨組織書記職務任免、獎勵報酬也將與考核情況掛鉤。